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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被害台北港式飲茶四歲男童的舅舅向記者展示其生前相片
  被告稱想給患借錢精神病的妻子治病,捆綁手段殘忍令旁聽者淚如雨下
  文/圖 羊燒烤城晚報記者 沈婷婷
  綁化療副作用他得多大力氣
  何女士告訴記者,小楓平時非常頑皮,幾乎不讓生人接近,“沒有人可以抱網路行銷得走他,除非是我說,這是哪個叔叔或阿姨,他才能安定下來。”小楓的舅舅帶著哭腔向記者說:“這小孩子不讓別人碰的,連我做舅舅的都不行,而且他力氣非常大,我也抱不動他,你可想而知,當時那個人用了多大的力氣去綁住他。”
  他咋不即時招供
  朱某被抓後,若馬上供出全部事實,興許小楓就不會錯過被救的機會。然而,民警將朱某抓獲後,朱某沒有招供。直到當晚10時才全部供認。民警在其指認下去找的時候,孩子已經撒手人寰了。
  對於被抓之後沒有立刻交代犯罪事實,朱某稱是因為作案後他躲在離孩童家不遠的下水溝里,聽到警犬在叫,以為孩子已經被他們找到了,就想逃避法律追究。
  索十萬精神賠償
  何女士及其辯護人做了刑事附帶民事的起訴,希望依法追究朱某刑事責任,另外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朱某賠償原告95萬元人民幣,其中包括死亡賠償金814838元、喪葬補助費39867元、精神損失撫慰金10萬元。
  2013年9月16日晚,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民主村,一戶人家,外婆去浴室洗澡,4歲男孩小楓坐在沙發上擺弄著玩具,外婆洗完澡後,小楓不見了——這,是一位母親慟哭中的回憶。
  2014年1月9日下午,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。被告人朱某穿著灰色囚服,在兩名法警帶領下走進法庭。小楓的母親坐在原告席上,眼睛始終死死盯著他。朱某一直低著頭,直到法官敲了開庭槌,他才如夢方醒。
  朱某就是去年震驚深圳的沙井綁架男童致死案的“主角”。他預謀綁架孩童勒索贖金,將在屋外玩耍的小楓強行抱走,捆綁後裝入環保袋藏匿,向小楓家屬索要現金50萬元人民幣。後朱某被抓獲,但小楓已經窒息死亡。
  一名旁聽的學生聽到朱某的綁架手段後,潸然淚下。朱某當庭對所有指控都表示“沒有意見”。他低著頭說:“我知道我犯了很大的罪,我判死刑後,我身上的器官都會拿出來捐獻,用作給被害人家屬的賠償。”
  令人扼腕
  9小時破案,孩子已斷魂
  母親對話綁匪:“不要傷害孩子”
  被害孩童的母親何女士,職業是公交乘務員,1988年出生。面對記者,她拿出了一疊小男童生前的相片,眼淚止不住往下流。男童的外婆拍著她的背安慰她,自己卻早已泣不成聲。何女士啜泣不斷地對記者說:“我的天都要塌下來了。”
  不少深圳人對這個案子記憶猶新。該案發生前,深圳龍華新區、光明新區先後發生兩起兒童被綁架案,但被綁架的孩子都被安全解救回來,不過,四歲的小楓沒有他們幸運。雖然警方僅用了9個小時便迅速破獲該案並抓獲嫌疑人,但小楓已撒手人寰,令人扼腕。此外,該案之所以被很多人知道,還因為案發當晚有人發了微博。
  事發時正在洗澡的小楓外婆肖女士說,洗澡出來發現外孫不見了,到外面找了一圈都沒有看見,只發現院子里有個對講機,有人透過對講機說孩子已經在他手上了,要男童家裡準備好50萬元贖金,第二天交去東莞虎門某處。
  何女士說,當時她跟朱某溝通時說:“要錢可以,但是不要傷害孩子。”她說,朱某要求他們關門睡覺,說他們一舉一動都在監控範圍內。 編輯: 鄔嘉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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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是命苦
  天涯淪落人,綁架索贖金
  被告庭上坦言:“想給老婆治病”
  被告人朱某,男,1971年12月出生,初中文化程度,因涉嫌綁架於2013年9月1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刑事拘留。
  朱某在庭審時表示,2013年3月他開始策劃綁票,購買了作案用的工具和手機卡。朱某說,自己經濟狀況一直不好,還有一個患精神疾病、沒有工作的妻子需要治療。
  朱某經預謀後伺機綁架小孩勒索贖金,為此他多次前往寶安區沙井街道民主村尋找作案目標並踩點,選定了4歲的小楓作為綁架對象,並選了小楓家旁菜地前偏僻、隱蔽的“民主村第二宅基地”作為人質藏匿地點。
  為方便作案,朱某在中山一建築工地撿了兩部對講機做作案工具,購買了蚊帳、環保袋、手機卡,還準備了約束帶、膠帶、鞋帶、手套、口罩、手電筒等。2013年9月9日開始,朱某每天晚上7時就到附近尋找機會準備實施綁架。
  9月16日19時,朱某發現小楓獨自一人離開家走到路上玩耍,“家裡只有兩個人,一個人去了洗澡,我覺得終於有了機會”,他將事先準備好的一部對講機放到小楓家院子一輛貨車的底下,之後捂住小楓嘴巴,強行將他抱到選定的藏匿地點。
  殘忍捆綁
  捆成“拱形”,封嘴裝入袋
  小楓小聲哭訴:“我要找我媽媽”
  只有4歲的小楓,當時剛上幼兒園才兩個星期。小楓的媽媽何女士告訴記者,她前年離婚了,兩個孩子都交給她撫養。除了小楓之外,另一個是女孩,今年8歲,已上小學一年級了。
  按照朱某的供述,當時小楓被他放在一塊石頭上,小聲地哭著說:“我要找我媽媽”。朱某安撫小楓說,只要聽話,媽媽就會過來。
  除了安撫,朱某還採取行動“穩”住4歲的小楓——他用約束帶將小楓的手腳分別捆綁起來,並用鞋帶將捆綁手腳的約束帶連接在一起,讓孩子形成了“拱形狀”,又用膠帶纏繞小楓的嘴巴,不讓其喊叫。
  捆綁完畢,朱某將小楓裝入環保袋並拉上拉鏈,用蚊帳蓋住整個袋子,併在一棵樹枝上掛上一個紅色袋子作為標記。之後,朱某通過對講機和打電話的方式,向小楓的家屬索要贖金現金人民幣50萬元,約定在第二天中午12點在東莞虎門交錢。
  後來,朱某看見有警燈閃爍,便將小楓丟棄後逃竄。朱某後來說:“看到警燈閃爍,就知道他們報了警,所以我就逃跑了。”
  何必當初
  懺悔欲賠償,領死捐器官
  母親情緒崩潰:“我只要他死刑”
  2013年9月17日上午11時,朱某在中山市一所醫院內被警方抓獲。在朱某指認下,警方在“民主村第二宅基地”荒草叢深處找到了小楓的屍體,經鑒定,小楓是體位性窒息死亡。朱某說,他沒有想過用膠帶捂住孩子的嘴巴會導致孩子死亡。
  “我知道我犯了很大的罪,因為我的可恥行為,讓一個小生命從我手中喪失了,給被害人家屬帶來了傷害。我沒有經濟能力,但是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去給他們賠償。”朱某當庭承認了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實,對公訴機關提起的訴訟請求全部表示“沒有意見”。
  在庭審現場,朱某深吸了一口氣,抬頭看了看審判長說:“我判死刑之後,我將身上的器官捐出來給需要的人,採用我器官的患者給我的酬謝,可以通過法律的程序,交給被害人家屬。”
  朱某其實也有一個兒子,據其辯護人稱,他的兒子是個無業游民,“朱某是因為想給妻子治病,才鋌而走險的。”朱某在法庭上表示,希望妻子和自己離婚,找到更好的人去照顧她,“我會讓哥哥努力幫助我償還被害人的損失”。
  聽到這裡,小楓媽媽何女士的情緒徹底崩潰了。她捂著自己的腦袋喊道:“我要讓他判死刑,什麼我都不要。”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朱某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鑿充分,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不過,昨天該案並未當庭宣判。編輯: 鄔嘉宏
  (原標題:綁架四歲男童殘害致死 歹徒懺悔欲捐器官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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